手机:027-59238236
电话:027-59238236
邮箱:1279144497@qq.com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金融港B4座3层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商务局(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7月20日召开的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以及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从即日起至9月底,集中开展全省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商务部及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部署,确保全省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范围
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餐饮企业、住宿场所、成品油销售企业油库和加油站,肉、糖、厂丝等商品储备库,商务主管部门主办和参与主办的展会等商贸领域。重点督查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排查出的46家有重大火灾隐患的商贸企业。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工作。重点检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及商贸企业建立“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员和保障安全投入情况。
(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作。重点检查建立各类安全生产制度,形成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的长效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标准化以及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等情况。
(三)安全风险管控工作。重点检查各类设施、设备、生产经营等环节是否符合《消防法》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例如:商场、超市是否依法依规做好电梯安全、防火安全、促销活动安全等;餐饮企业是否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的使用加强安全管理等。
(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问题清单、台帐及整改落实情况。
(五)应急管理工作。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编制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应急演练、应急装备以及应急培训等情况。
四、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加强部署,全面自查自纠
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及商务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掌握会议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安全生产分工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督促商贸企业按照大检查要求,制定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二)深入检查,督促整改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配合安监、消防等部门,深入企业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联合执法,依法严厉处罚;对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各地请于8月18日前将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等阶段性工作情况报送省商务厅(内贸处)。
(三)层层督查,巩固检查成果
根据王晓东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的在全省开展“全领域、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检查要求以及商务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对省级商贸企业和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进行督查”的安排,我厅将由相关处室组成工作组,于8月初赴武汉、黄石、十堰、襄阳、宜昌、荆门、孝感、黄冈、恩施、仙桃等10个市州,对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排查出的46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商贸企业进行重点督查。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今年履职尽责工作要求,结合我厅商贸领域各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层层督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前期各专项整治活动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回头看等形式,进一步巩固检查成果。各地请于9月20日前将大检查总结报省商务厅(内贸处)。
特此通知。
上一条 : 省科技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 《湖北省激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下一条 : 抱歉暂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