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工业企业:
根据《市经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为做好我区申报组织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依据、范围和条件
1.武汉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在2019年-2020年9月完工的、稳定运行6个月以上的节能改造项目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进行申报。
2.重点支持高耗能通用设备(工业锅炉、窑炉、电机系统、变压器等)能效提升、重点用能单位(钢铁、建材、化工、纺织、造纸等)综合能效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改造、余热余压高效回收利用等节能重点工程。
3.申报的范围和条件,详见附件1“《武汉市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第二章 支持对象、条件和标准。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各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编制提纲据实编写项目申请报告进行申报,如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肃处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原则上要求由用能单位申报,节能服务公司协助申报;按属地管理原则,用能单位向注册地所在区经信部门提交申报资料。
2.申报方式。各相关工业企业需进行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所需提交材料详见附件3“项目申报资料”。
网上申报并提交纸质版资料至各区的时间是自2021年4月1日9:00至2021年4月19日17:00止。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送至东湖高新区政务中心7号楼7018室,word电子版及PDF盖章版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1170878032@qq.com,同时在网上申报平台(“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jxj.wuhan.gov.cn/zxzj/”--“申报审批平台”)同步申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 伟(65563310) 陈 杨(67880595)
武汉市重点用能企业QQ群[315864825]
地址:东湖高新区政务中心7号楼7018室
附件1:武汉市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pdf
附件2:市经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3 申报资料.rar